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清新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目前已公布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并根据下放、委托的承接运行情况,对目录进行了调整,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我区于2012年推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于2013年5月和2014年1月分别公布第一批、第二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涉及调整的审批事项共173项。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巩固改革成果,区编办积极加强基层调研,全面摸清行政审批事项第一、二批目录中下放、委托事项的承接运行情况,协调提出目录调整方案,并于2014年底由区府办印发相关调整目录。
调整目录公布后,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共涉及调整事项171项,其中取消63项、下放1项、转移13项、委托94项。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